请简要概括下列案情日期、数字数据不用输入只要大概经过字数500左右。2021年5月第三人吴益先向被告南宁社保中心提交了一份个人投诉书主要内容是指控天伦公司未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并表示自己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补缴个人部分。吴益先还附带提交了与原告的4760号裁决书以及个人身份材料和工资流水。被告南宁社保中心收到投诉后在2021年6月21日向天伦公司发出了南宁市社会保险稽核事实调查
2021年5月,吴益先向南宁社保中心提交了一份个人投诉书,指控天伦公司未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吴益先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补缴个人部分。投诉书附带了与原告的4760号裁决书以及个人身份材料和工资流水。
南宁社保中心收到投诉后,于2021年6月21日向天伦公司发出了社会保险稽核事实调查会通知书,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调查会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召开,调查了吴益先的工作情况和社保费缴